难怪中国失踪人员如此之多。无人统计。无人条查。一个活生生的人说没就没!失踪人都在18岁到45岁之间。
八个月的胎儿母婴塑化尸体从何而来?
据说是3月份进去那哥们的情妇,某台主持人,被正房给处决后.....
我们这里流浪乞讨人员越来越少,练功的几乎看不到了,原来是去你们那里了。
处死刑的人 都是脑死亡(打指定的地方) 身体一时死不了 然后拉去割器官卖钱 最后做成干尸卖钱,
又的东西直接用死人的是做不出来的
我一个学医的朋友和我说过,一天他们学校送来了尸体(是一具还是几具我忘记了)一个年轻女尸很漂亮的。好像是刚刚死去。身体还是软的
。他问了句,怎么死的,他老师立马制止,“别问”。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啦。
难怪一有人劫人质警察就开枪就击毙原来死体有用
和死刑犯接触了很久,哪个人会捐,谁不想死后回家!
哈根斯人体标本展中,最受争议的是一个怀孕的年轻中国妇女和她肚中的8个月大的胎儿的真人标本,这张图片最难寻。按照中国法律
,怀孕的妇女不能处极刑,而且即使是车祸死亡,家属也绝不会允许用自己的两个亲人做人体标本。 所有尸体标本只有间接的英文说明,没
有死者或家属的捐赠证明或任何直接证明死者身份的文件。
哈根斯展览中有一具孕妇及胎儿的尸体
一、谁容许哈根斯在中国开厂?
近两天来关于哈根斯的话题成为舆论热点,其根本原因是在其人体标本展中,一个怀孕的年轻中妇女和她肚中的8个月大的胎儿的真人标本引
起争议。争议的焦点就是在于其尸体来源的合法性问题。因为根据我国法律,怀孕的妇女不能处以极刑;而即便是其它原因致死,根据我国逝
者为大的传统,其家属也绝不会允许把自己的两个亲人捐送给相关机构制作人体标本。而其尸体标本中并没有注明死者的身份以及其它任何有
关尸源的来路,因而对这一尸源的合法性问题成为舆论热点。
也许对于中国民众而言,对哈根斯这一公司的认知度是极低的,它到底是由谁创立、主要从事何种业务,应该来说很多人都不知情。其公司全
名是冯.哈根斯生物塑化(大连)有限公司,是一个专门从事生物塑化工作的公司,主要从事生物塑化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生物塑化标本的制
作与销售;生物塑化技术相关文化产品的开发及医学计算机应用软件、光盘的开发与制作。在大连高新技术园区拥有一个研发中心,以及固定
、解剖、锯切、脱水、脱脂、定型硬化六个标本制作车间。
针对这一公司的今世前生,《了望东方》周刊记者于津涛曾在2003年11月和2005年10月做过详尽的调查,分别以题为《尸体工厂调查》和
《大连尸体工厂调查:神秘工厂是否合法存争议》两文做出报道,在当时引起广泛争议,并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并进行了批示,责成国家质检总
局成立调查组前往大连调查尸体工厂招商引资及产品进出口情况,全面规范人类遗传物资的进出境。
但是冯·哈根斯生物塑化(大连)有限公司却被誉为德国独资“高新技术企业”,全球最大人体标本加工厂。但奇怪的在于,作为一个被当
地政府冠以高新技术企业的明星企业,却显得很是神秘,其工厂的厂址,即便是大连本地人也无从知晓,且自成立起就未曾挂过厂牌,搞运输
的司机每隔几个月就要重新扫聘。
这个工厂处理全世界各地的人类尸体标本,并以“人体世界”为题巡展,所有展品无一例外的都是人的尸体为原材料制成,这些人体或者
被从中锯开,或者被分层剥离,或者被摆成各种各样离奇的运动姿态,在全球展览期间,每天都有人吓晕在地。全世界已有2000万人次看过“
哈根斯人体标本展览”。展览已经为哈根斯盈利超过10亿美元。所有的尸体展品均来自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人体标本加工厂。
或许有人很奇怪,为何这样的工厂一定要在中国建立和投资,创始人根.哈根斯为何要舍近求远择中国而建。其根本的原因在于,以人体
作为基本加工原料的工厂在德国,甚至在整个欧洲,由于宗教、伦理、道德、法律的等因素,都不可能实施开展。而在中国大连生产经营十几
年,红红火火,顺风顺水,还被标为“高科技企业”。并在山东、上海、重庆、广东、湖南以及辽宁大连等地已有多家生物塑化标本厂,而中
国却存在着相关立法空白:遗体捐献者立法,人体器官捐赠法以及人体生物塑化器官的销售立法等等尚未提上日程。
二、奥斯威辛之后不该有哈根斯
也许,哈根斯生物塑化公司之所以不能在德国本土以及其它欧洲国家认可,不仅仅在于宗教、伦理、道德、法律的等因素,更重要的在于二战
时留下的阴影。而臭名昭著的奥斯维辛集中营以人体作为医学实验的惨绝人寰事件,在这些国家至今记忆犹新。当时针对奥斯维辛集中营中的
男女囚犯,可以由全国的纳粹医务工作者共享。该国的医生们只要向集中营当局支付6—15马克,即可任意支配一名健康的男女囚犯的生死。
在当时的情况下,人类的尊严与自由根本无可谈起。而在奥斯维辛主营以及比克瑙、莫诺维茨分营的医院和手术室,经常有数十名党卫军或大
学、研究所的医生或科研人员,利用男女囚犯的身体和各种器官进行名目繁多的残酷试验。
奥斯维辛集中营是纳粹医生和科学家进行活人试验的最大场所,战后据纽伦堡国际法庭确认,这里至少进行过21种医学科学实验,其手段
令人发指,惨绝人寰!而即使对于那些被处死的犹太人尸体也不放过劫掠的机会,女人长发被剪下制成绳索或坐垫,人皮被纳粹艺术家剥下制
成各种艺术品,被火化后留出来的人油也被加工成肥皂。
而这种惨绝人寰的兽行成为了幸存者深痛的记忆,在他们的心灵深处,人类的基本生存权被尊重是共识,对人伦道德的尊重是最基本的规
则。但是前人被奴役、被杀戳的悲伤一幕,永远无法忘怀。而肢解身体、开膛剖腹、剥皮之后用做商品出售,不仅仅抵触着他们伤痛的神经,
也完全违背了人性最基本的道德承受范围,不由得使他们的记忆延伸至不堪触及的奥斯维辛集中营纳粹暴行的一幕。因而遭到强烈的抵制。
三、必须驱逐哈根斯
当人体制作标本成为新兴并被当地政府赋以高新科技产业称号的同时,来看看哈根斯免责声明:本次展览的全身尸体以及人体各部位、器官、
胎儿和胚胎来自于中国公民的尸体。这些中国公民的遗骸来自于中国官方,中国官方可能是从中国监狱获得,因代理关系我们无法独立核实他
们是否属于被关押在中国监狱中被处死的人。
而根据《日内瓦公约》1977年补充条约规定,即对失去人身自由的人,无论本人同意与否,均不可对其身体肢解、进行医学或科学实验或
器官移植。那么作为哈根斯公司生产人体标本的主要流程在于,固定、解剖、锯切、脱水、脱脂、定型硬化,完全违背日内瓦公约内容。而中
国作为一个古老的国度,对逝者讲究的是入土为安,讲究的逝者为大,那么这种违反人性道德的行为即便是捐赠人许可的行为,但它同样违反
了日内瓦公约的规定,为反人类罪行。
那么在今天哈根斯制做标本的时候,那些所谓无主尸体是否就可以成为其公司赢利的基本加工产品了吗?用我们国人固有的观念来衡量这
一行为,无主尸体的可怜之处在于死后其亲人无法得到他们的消息,但在死后却不能留有全尸入土为安,而要遭到开膛剖腹做为标本的遭遇,
这完全有悖于伦理道德的行为为这个社会所不容。更何况即便是那些自愿捐赠的遗体的家属,也不想亲人在死后招此厄运,他们最初的观念大
多是作为医学标本,而不是成为展览品,成为商品而存在。当一具无主尸体或一具捐赠遗体用于交易的时候,对于其家人而言那是怎么样的一
种感受?让人想不到的是,发死人财的事居然在中国存在,而且是以产业链的形式存在!
另一方面哈根斯在对其产品进行展示的时候,并无标明尸源的出处、姓名、自愿捐赠等条例,都成为了无头尸源,即便它的免责声明,也
不能说明这些尸源制做成标本的合理性。毕竟它的免责声明条款,实则把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在国际上陷于被动的地位,毕竟任何一个国家倡
导的都是以人为本,但是如今却把尸源问题的明确性归纳于警方行为的时候,无疑是对我国政府的严重抹黑。